吉首、凤凰、花垣、新晃

四直隶厅

治所 乾州、凤凰、永绥、晃州 · 属县 4

建置沿革 · 依朝代编年

自先秦、秦汉而下,迄一九四九年八月湖南和平解放。每条系于其始见之世。不叙一九五二年以后政区。

  1. 清

    康熙六年设分巡辰沅靖道,驻沅州。三十九年改沅州总兵为镇筸总兵,移驻五寨司城;四十三年裁五寨长官司,移辰沅靖道驻镇筸。嘉庆二年乾、凤、永绥升直隶厅,不隶府。晃州析芷江晃州巡司地。

  2. 民国以来

    民国二年废厅为县。三年属辰沅道。十一年废道。二十九年乾城、凤凰、永绥属第九行政督察区,晃县属第十区。一九四九年湖南和平解放。

战守与大事 · 依朝代编年

据《读史方舆纪要》府州序:屯戍、攻守、开梅、改流,及有年月或地名可核之水旱疫瘴。系于始见之世。民国以来须有可核出处,不叙一九五二年以后政区。

  1. 唐

    唐五寨田氏世官。

  2. 明

    明置镇溪千户所及五寨、筸子坪长官司。

  3. 清

    康熙三十九年镇筸总兵移驻五寨司城。四十三年置乾州、凤凰厅,雍正九年置永绥厅,嘉庆二年升直隶厅。晃州嘉庆二十二年析芷江置。

史述与引文 · 依文献朝代

通志府州序与《读史方舆纪要》府序,按典籍成书之世排列。

清

乾州厅旧为镇溪千户所地,康熙四十三年置,嘉庆二年升直隶厅。凤凰厅康熙四十八年置。永绥厅雍正九年置。晃州厅嘉庆二十二年置。

光绪《湖南通志》卷三 · 通志原文

镇溪寨,在辰州府西三百里,宋熙宁三年置寨。明初置保靖州安抚司,洪武六年升军民宣慰使司,领长官司二。五寨长官司,唐时宋沱洞、乌引洞、庐荻洞、杜望洞、白岩洞五寨,命田氏世官之,以控蛮裔。筸子坪长官司,宣慰司南百五十里,永乐三年置。保靖司四山环抱,涧水中流,控御苗蛮,与川黔之酉阳、铜仁相为表里。

清·顾祖禹《读史方舆纪要》湖广八;殆知阁整理本

邻省故地 · 旧同府州

汉郡、唐州或明清府州曾领今邻省之地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《元和郡县志》《读史方舆纪要》及光绪通志存目,不入湖南今县。

属县 · 州 · 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