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德市及沅江

常德府

治所 武陵县 · 属县 4

建置沿革 · 依朝代编年

自先秦、秦汉而下,迄一九四九年八月湖南和平解放。每条系于其始见之世。不叙一九五二年以后政区。

  1. 汉

    汉武陵郡治。

  2. 唐

    唐朗州。

  3. 宋

    宋常德府。

  4. 明

    桃花源在桃源县,陶渊明记所本。

  5. 清

    清为常德府,领武陵、桃源、龙阳、沅江四县。

  6. 民国以来

    民国二年废府,改武陵为常德县。三年属武陵道。五年裁武陵道。十一年废道。二十九年属第四行政督察区,专员驻常德。一九四九年湖南和平解放。

战守与大事 · 依朝代编年

据《读史方舆纪要》府州序:屯戍、攻守、开梅、改流,及有年月或地名可核之水旱疫瘴。系于始见之世。民国以来须有可核出处,不叙一九五二年以后政区。

  1. 秦

    白起定黔中,张若、司马错各筑一垒扼五溪。

  2. 汉

    马援进营壶头,会暑士卒多疫。

  3. 南北朝

    萧齐永明十六年沅水暴涨浸城五尺。

  4. 唐

    唐贞元十一年朗州江溢。唐永贞初龙阳江涨,流万余家。

  5. 五代

    五代梁开平秦彦晖自水窦入城,雷彦恭溃走。

  6. 宋

    绍兴四年杨太寇鼎州,破社木寨。宋淳熙十六年大水没城一丈五尺,漂民庐舍。

  7. 明

    嘉靖十二年沅江涨几破城,三十九年诸堤尽决。

史述与引文 · 依文献朝代

通志府州序与《读史方舆纪要》府序,按典籍成书之世排列。

清

常德府治武陵县,旧领县四:武陵、桃源、龙阳、沅江。今因之。

光绪《湖南通志》卷三 · 通志原文

常德府:《禹贡》荆州之域。秦置黔中郡,汉为武陵郡治索县,后汉改治临沅县。梁置武州,陈改沅州。隋平陈废郡,改为朗州,大业初复改州为武陵郡。宋大中祥符五年改曰鼎州,乾道初升为常德府,以孝宗潜邸也。元曰常德路。明初复为常德府,领县四。府左包洞庭之险,右控五溪之要,楚之黔中地也。

清·顾祖禹《读史方舆纪要》湖广七;殆知阁整理本

府州旧志 · 依纂修朝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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