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德市 · 清 常德府属县
桃源:古称桃花源
建置沿革 · 依朝代编年
自先秦、秦汉而下,经魏晋南北朝、隋唐五代、宋元明清,迄一九四九年八月湖南和平解放。每条系于其始见之世。
-
汉
汉临沅县地,属武陵。后汉建武二十五年马援破蛮于临乡,明年于临乡置沅南县,在沅水之阴。
-
南北朝
晋、宋、齐、陈皆曰沅南。
-
隋
隋省入武陵。
-
唐
唐为武陵县地。
-
宋
宋乾德中析置桃源县,以桃花源名,属朗州。
-
元
元元贞初升州。
-
明
明洪武三年复为县。
-
清
清属常德府。
-
民国以来
民国三年废府改县,属武陵道。五年裁武陵道,改属辰沅道。十一年废道,县直隶省。二十九年属第四行政督察区。一九四九年湖南和平解放。
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所本。僧兰若有《桃源洞志》。
别名、今地:桃源县
战守与大事 · 依朝代编年
据《读史方舆纪要》县目:屯戍、攻守、置废、开梅、改流。系于始见之世。民国以来须有可核出处,不叙一九五二年以后政区。
-
汉
建武二十五年马援征五溪蛮,破蛮兵于临乡,因筑沅南城。援进营壶头,扼其咽喉,会暑士卒多疫,援亦中病,卒于军。刘氏曰:壶头为荆南之外藩,鼎、澧之要口,戍守所当先。高都镇有巡司戍守。
-
宋
宋乾德中析置桃源县。
史述与引文 · 依文献朝代
引文按典籍成书之世排列:汉志、水经、元和志、宋志、明清通志与纪要。
南北朝
临沅县与沅南县分水。南对沅南县,后汉建武中所置也。县在沅水之阴,因以沅南为名。县治故城,昔马援讨临乡所筑也。沅水又东历小湾,谓之枉渚。桃源本沅南故地。
北魏·郦道元《水经注》沅水;殆知阁史藏地理类
宋
望桃源县,东汉沅南县地。建武二十六年置,属武陵郡。隋省入武陵。皇朝乾德元年析武陵置桃源县。有桃源山。晋陶潜《桃花源记》:太元末有渔人深入武陵溪,见桃花夹岸,居人衣冠皆秦制,自言避秦隐居。渔人既出,后迷不得路。有沅水。
宋·欧阳忞《舆地广记》鼎州桃源;殆知阁整理本
常德府领县四:武陵、桃源、龙阳、沅江。桃源山在桃源县二十里。山下有桃川宫,西南一里即桃源洞,云是昔秦人避乱之地。陶潜叙桃源事初无神仙之说,后人因谓秦人至晋犹不死,遂以为地仙。洪驹父谓介甫《桃源行》、子瞻和诗皆得之。
宋·祝穆《方舆胜览》常德府;殆知阁整理本
清
桃、沅南、沅南、沅南县,沅南、桃源县。
光绪《湖南通志》卷三 · 通志原文
沅水东北至常德府桃源县南,又东径常德府城南。常德府领县四:武陵、桃源、龙阳、沅江。宋乾德元年置桃源县。
清·顾祖禹《读史方舆纪要》湖广沅水;宋·祝穆《方舆胜览》常德府;殆知阁整理本
桃源县:汉临沅县地。后汉为沅南县地,仍属武陵郡。隋唐为武陵县地。宋乾德中析置桃源县,以桃花源名,仍属朗州。元元贞初升为州,明洪武三年复为县。沅南城在县西南百二十里,马援讨五溪蛮时所筑。
清·顾祖禹《读史方舆纪要》湖广七;殆知阁整理本
旧志目录 · 依纂修朝代
- 清 《光绪桃源县志》 余良栋、刘凤苞纂修 光绪十八年刻本 县志
版本据《中国地方志集成·湖南府县志辑》及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旧志目。原书藏各馆,本站仅著录。
